鞍山哪些人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导语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并不是谁都能申请,小编整理了哪些情况下鞍山小伙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请看全文。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理贷款申请:
(一)未经公积金中心批准,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的
(二)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间与购房合同签订时间间隔超过12个月的
(三)购买二手住房,申请贷款时间与《房屋所有权证》转移至借款申请人名下时间间隔超过3个月的
(四)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记录
(五)贷记卡、准贷记卡或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连续超过12次或累计超过12次以上(不含卡费、年费)
(六)贷记卡、准贷记卡或贷款近36个月内存在数额较大且连续次数较多的逾期记录
(七)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
(八)借款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九)发生过骗提、骗贷行为,已录入公积金中心诚信系统的
(十)家庭已经发生过二次公积金贷款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积金贷款政策行为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和地址、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