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和启封办理

导语 个人与原单位中断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会进行封存,恢复工资关系时也会相应启封,具体请看全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前,应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按规定补齐。

  (一)单位内部封存(职工个人账户仍保留在原单位账户之下)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在中断工资关系当月持封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变更清册》、中断工资关系证明和封存职工本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书,单位专管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为职工办理单位内部封存手续。

  (二)托管封存(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到中心托管户之下)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专管人员应自职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变更清册》、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单位专管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封存托管手续。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

  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其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单位应在恢复工资当月持《职工变更清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专管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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