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政策
导语 鞍山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如果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符合条件的即可申请相关补贴1200元,具体信息和材料见本文。
一、补贴对象
鞍山市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家庭经济因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
4、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残疾毕业生
7、烈士子女毕业生。
8、孤儿毕业生
9、获得国家助学货款的毕业生。
三、申办材料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鞍山市高校、中职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审批表,审批表可以电脑打印,毕业生本人签字;困难类型证明(各困难类型原件学校审核后,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提供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四、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五、经办流程
1、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毕业学年开学后,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审核:各院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补贴拨付:补贴资金支付到学校银行账户,再由学校发放给学生本人。求职创业补贴原则上应于每年10月底前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