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指南
导语 鞍山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需要银行开户证明、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工合同等材料,具体申请条件材料见本文。
一、申请条件
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驻鞍山市代表机构(以下统称单位)都应当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二、申请材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企业提供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开户当月或上月《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及付款凭证
4、开户当月或上月的职工工资发放表(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身份证原件
6、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
7、单位公章和财务大、小印鉴
8、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9、纸质和电子版的《单位开户汇缴人员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开户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
三、咨询地点及电话
周一至周四: 8:30-16:30;周五:8:30-15:00;周六、周日 9:00-16:00(节假日除外)
1、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
咨询电话:0412-12329热线;
网上咨询地址: 点此进入
窗口咨询:城区综合办事大厅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二楼
2、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
电话: 0412-12329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
3、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
电话:0412-3201509
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4、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
电话:0412-4912255 4876388
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