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导语 鞍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主要在保险性质、保险对象、保险费的来源、给付标准、管理体制五个方面的区别,具体区别详细信息见本文。

  一、保险性质: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证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以实现国家社会政策为宗旨,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推行。商业保险则是营业性保险,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

  二、保险对象

  社会保险以社会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商业保险的保险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特定的财产。

  三、保险费来源:

  社会保险的保险费来源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统一调剂使用,为所有的劳动者提供保障。商业保险的保险费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

  四、给付标准:

  社会保险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出发,主要根据保障需要确定给付标准,而不完全取决于缴费多少。商业保险则按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和被保险人受损失的程度确定赔偿数额。

  五、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国家统一规定保险项目、费率和给付标准等,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不征税。商业保险是由自主经营的保险公司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保险公司属于金融企业,国家对其经营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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