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什么情况不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导语 鞍山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供相应材料才可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况见正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机动车】可获线上选号、二手车过户、机动车检验,行驶证等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