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伤残待遇申领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费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可申请伤残补贴。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费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向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需提供要件

  ①认定工伤决定书

  ②工伤鉴定结论书

  ③银行账户信息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二楼41.42号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2-5560135咨询投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救助补贴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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