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指南
导语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选择回户籍地(跨省)申领失业保险金该怎么申请?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指南。
申请条件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选择回户籍地(跨省)申领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申请渠道
1、线上渠道
主要有两种途径,按照要求提供联系电话、人员状态、户籍地址、转入转出地等信息即可。
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补充说明:线上提交转移申请后,转入地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即发起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转移办理进度。转入地和转出地一定要选正确,若选择错误转移申请会被拒绝。
2、线下渠道
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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