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导语 鞍山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的办理条件有买方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条件、卖方住房贷款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且不存在诉讼、业务在途等情况等,详见本文。

  鞍山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

  1.买方应符合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条件。

  2.卖方住房贷款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且不存在诉讼、业务在途等情况。

  3.所交易的房屋已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或居住权,不存在被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影响公积金中心实现抵押权的权利限制。

  4.买卖双方约定以“带押过户”的方式进行二手房交易,并已签订登记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且买卖双方符合变更抵押人的条件。

  5.二手房资金监管合计金额不小于卖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到期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他应还款项之和。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和地址、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公积金带押过户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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