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全款购买已获房产证的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鞍山小伙伴全款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后,如果需要提取公积金,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请看全文。

  一、所需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真实婚姻状况)

  (3)同时提取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一类银行卡)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全额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

  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

  三、提取金额

  1.提取契税完税证出具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提取额占总提取额的比例,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

  2.没有产权比例的,平均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3.首次提取金额与购房款的差额,需间隔36个月后再次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为申请日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4.房屋共有产权人与购房人为夫妻、父母或子女且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和地址、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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