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所需材料

导语 现存各式各样的单位是解决民生就业的重要途径,但其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当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破产等情况时,应及时将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所需要件请看全文。

  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撤销、批准终止等情况的,原单位或清算组、上级主管部门应自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一、办理要件

  1. 工商、税务部门注销登记手续;

  2.《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托管申请》(有托管需求的单位填写);

  3.《住房公积金托管明细表》(有托管需求的单位填写)。

  二、办理程序

  单位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职工的账户余额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单位专管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单位账户必须为零人数、零余额状态下,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和地址、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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