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么确定的及其调整

导语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单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而调整变动的,那你知道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么确认的吗?请看全文。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新增职工缴存基数的确定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二)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在原单位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在办理汇缴前及时为其办理原账户转移手续,并重新核定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三、单位整体缴存基数调整

  (一)调整的基本原则

  1.单位每年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实际变动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保持不变

  2.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3.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4.在录用或调入年度遇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

  (二)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单位应根据新调整的职工缴存基数,重新计算职工月缴存额,并据此填报《缴存基数变更审核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和电子版,由单位专管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和地址、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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