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居住证每年能签注几次

导语 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鞍山居住证每年能签注几次请看全文。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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