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鞍山供暖超时缴费要交多少滞纳金

导语 鞍山市2021至2022年度的采暖费正值缴纳期间,第一次缴纳供暖费的小伙伴要注意截止时间,超时缴费要交多少滞纳金请看全文。

  一、缴费期限

  4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31日后交费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收取滞纳金。

  二、滞纳金

  超过交费时间交费按日加收欠费额1‰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原欠费额50%。

  三、交费办理

  交费时需携带上一年交费发票、房证(房证内容变化的需提交复印件一份A4)或安置证复印件。如能正确提供用户编码或公安地址也可交费。

  (1)首次交费时,需带房证或购房合同或安置单的其中之一即可交费。

  (2)历年拖欠和私自开阀用热的用户,需补齐欠费才可交纳当年采暖费。

  注:1.对于已经分户供暖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热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以及已办理暂停用热用户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之前窗口办理暂停供热或者恢复供热手续。逾期不办报停手续也不交费的用户,依据规定本年度为正常欠费。

  2.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往年欠费用户需补齐欠款后办理停供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供暖费缴纳、报停入口和服务网点、维修或客服电话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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