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异地生育参保人申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一览

导语 生育保险能够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医疗待遇,对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有重要意义,鞍山异地生育参保人申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请看全文。

  一、办理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人员

  二、生育待遇支付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限异地生育参保人申领,转诊转院需提供本地定点医疗出具的证明)

  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含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4.病例资料原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7.《生育保险支付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写明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此支付单在生育保险窗口领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享受待遇、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申领材料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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