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城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导语 五险一金的五险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鞍山城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请看全文。

  鞍山市失业保险金自2023年1月待遇期开始,各地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为1453.5元/月

  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343元/月。

  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

  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为1539元/月;

  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422元/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失业保险和补助发放基数、比例、标准、申领指南、补贴对象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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