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立山区社会保险费延缴如何申请?

导语 鞍山立山区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需要申请人必须为鞍山市立山区参保人员才可受理,需要申请人银行存折、银行卡、身份证等材料进行申请,具体详细信息见本文。

 一、申请条件

  鞍山市立山区参保人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 待遇

  注意事项:

  立山区以外人员不予受理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 费地为户籍地。若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 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具体延长缴费办法由各地制定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银行存折

  2、申请人银行卡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4、申请人户口簿

  三、办理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 鞍千路178号立山区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楼27.28窗口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0412-8772052

  网办地址:点此进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鞍山社保查询/缴费/电子社保卡申领入口、参保/转移等各项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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