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导语 鞍山市2023年人社政策指南共有四大类19项补贴政策,本文主要讲解的是惠企扩岗政策,其共有九条政策,详情请看本文。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服务对象

  我市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受理条件

  (1)2022 年 1 月至 12 月期间失业保险足额缴费,不能存在欠费情况。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

  (3)死亡、退休、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主动辞职、违反法律纪律辞退、调离原单位等人员不纳入计算范围。

  (4)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且生产经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5)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受理期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申请材料

  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辽宁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

  (2)不计算裁员率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信息系统自动筛选,免申请直接拨付至单位银行账号。未享受“免申即享”的单位,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申请。

  联系方式

  海城市 3308609

  台安县 4950008

  岫岩县 7834193

  铁东区 5550535

  铁西区 7166417

  立山区 8772050

  千山区 2361123

  市人就中心 22135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规】可获鞍山最新补贴政策惠企扩岗、创业培优、乐业钢都、兜牢底线等政策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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