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导语 鞍山生育保险产假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呢,生育津贴有多少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鞍山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正常生育的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晚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增加产假60天。

  3、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流产、引产的,怀孕4个月以内,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产假42天。

  鞍山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享受待遇、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申领材料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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