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双方涉外的补发离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导语 2021年5月起,户籍在鞍山市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辽事通app”、“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申请,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的补发离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请看全文。

  申请在鞍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补领离婚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注: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温馨提醒:

  由于涉外婚姻中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所需材料不同,请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先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后再预约登记时间。 电子邮箱:asswhydjc@163.com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60号 鞍山市国资委二楼

  联系电话:

  0412-55595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登记】可获离婚登记网上预约指南、离婚证补发网上预约指南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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