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户口办理其他类型材料一览

导语 鞍山居民户口注销需要什么材料,鞍山居民立户分户需要什么材料,鞍山居民户口申报需要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整理了鞍山户口办理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恢复申报

  1.军人退伍、复员、转业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二)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异地恢复的)。

  2.公民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向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或者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或者旅行证;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出国(出境)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

  3.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公民,不注销户口。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应向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文书;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异地恢复的)。

  4.公民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重新出现的,本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应向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五)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或者单位相关证明(异地恢复的)。

  5.对因漏登、漏录、丢数据、误注销等原因导致户口丢失的,由本人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原始户籍资料;

  (三)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不能提供原始户籍资料的,公安机关应慎重处理,多方取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恢复登记申请;

  (二)村(居)委会证明;

  (三)可收集提供的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原始档案资料;

  2、原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登记情况说明;

  3、学历、人事档案等具有证明效力的原始资料;

  4、其他具有说服力的证明资料。

  (四)当事人(监护人)谈话笔录;

  (五)村(居)干部、家庭主要成员、邻里等知情人员谈话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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