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无自住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鞍山无自住房且租住住房的怎么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提取的金额及办理窗口,详见正文

  1.提供的材料:

  (1)租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同时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一类银行卡);

  (4)无房证明(本人、配偶)。

  2.提取申请人范围:租房人、配偶。

  3.提取金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每年12000元。首次提取后每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当年未提取的以后年度不累计计算。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提取申请人除租房提取外,有过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记录的,不得以租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4.办理路径:

  窗口办:到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城综合办事大厅G区3号、4号、5号窗口办理

  推荐阅读:

  鞍山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鞍山离职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鞍山离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和地址、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关联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