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哪些人属于建档立卡优抚对象

导语 鞍山有哪些人属于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对象,详细优抚范围见正文及建档立卡登记对象见正文。

  建档立卡登记对象

  1.退役干部: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含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复员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

  2.退役士兵: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安排工作、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复员安置的士官和志愿兵、回乡生产生活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

  3.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4.其他:包括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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