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带病返乡退役军人认定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鞍山带病返乡退役军人认定及待遇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0号市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进行办理。

  申请条件: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申请材料:

  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指与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相同)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复员、退伍军人件或复员、退伍登记表(原件)

  办理地点: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0号市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7:00 节假日除外

  申请入口:点击直达

  查询办理:鞍山市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2-66360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优待证】可获鞍山退役军人优待证网上申请流程、优待政策、补换问题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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