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律师执业许可证注销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鞍山市律师职业许可证注销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 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14号窗口进行办理,或者在网上申请办理,申请指南见正文。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有违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申请材料:
《律师执业证注销申请表》
律师执业证书
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 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14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入口:点击直达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即办
联系电话:024-8398871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律师】可获律师执业许可证办理、信息变更、补办等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