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引进人才住房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导语 鞍山市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主要采取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提供人才公寓三种方式,那人才住房申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请看全文。

   经认定的鞍山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以及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均适用(其中,中直、省直单位申报的人才须为领军人才层次)。

  申报条件:

  (1)被鞍山市认定的领军人才:须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2018年6月21日以后来鞍就业创业。其中,在鞍就业的,须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鞍缴纳社会保险;在鞍创业的,需在鞍山市创办企业并依法纳税。上述人才均需承诺在鞍就业创业5年以上

  (3)申请购房补贴:高端人才、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须在鞍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其中,全日制硕士在3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

  (4)申请租房补贴人才公寓未享受过鞍山市公租房政策、在鞍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原籍非本市。其中,全日制硕士在3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在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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