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引进人才租购房补贴怎么发放

导语 鞍山市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主要采取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或提供人才公寓三种方式,那引进人才租购房补贴申请后怎么发放呢?请看全文。

  一、享受政策支持的引进人才,购房和租房资金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并按属地原则,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解决。

  二、 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仅限购买商品住房且只能享受一次租房补贴每满一个考核年度发放一次。人才公寓与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不直接发放给本人,在其购买商品住房时抵顶购房款。所购商品住房总价款高于或等于应得购房补贴时,按相应的购房补贴额予以结算;所购商品住房总价款低于应得购房补贴时,按实际购房金额予以结算。

  四、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房产进行冻结,5年内禁止买卖。5年后,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领军人才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产权解冻。对考核不合格或者任期内被取消认定资格的,由市国资委负责将房产收回拍卖,并按市财政和领军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时的出资比例予以返还。

  五、高端人才、博士、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申请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市人才办(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各地区人才办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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