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一方涉外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条件一览

导语 2021年5月起,户籍在鞍山市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辽事通app”、“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申请,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所需满足条件请看全文。

  申请在鞍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一方为户籍所在地在鞍山市的内地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九、双方为非内地居民还应符合民政部文件(民函〔2004〕76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仅可预约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

  十、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温馨提醒:由于涉外婚姻中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所需材料不同,请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先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后再预约登记时间。 电子邮箱:asswhydjc@163.com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60号 鞍山市国资委二楼

  联系电话:

  0412-55595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登记】可获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入口、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指南、申请材料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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