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城乡医保哪些情况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可以减免

导语 医保是为了给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对每个人都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哪些情况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可以减免?请看全文。

  一、哪些情况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有减免

  1)重性精神病患者在指定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的,不设起付标准。

  2)急慢性肝炎、肺结核在鞍山市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一个保险年度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3)恶性肿瘤、已纳入鞍山市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的罕见病,一个保险年度内需多次住院的,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二、什么是门槛费

  所谓“门槛费”,规范的说法应该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实际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支付。这个“个人先负担的医疗费数额标准”,就是医保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也就是老百姓通常所说的“门槛费”,这个“门槛费”以上的合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门槛费”以下的合规医疗费则要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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