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城乡医保外地转诊能转几家医院

导语 医保是为了给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对每个人都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鞍山城乡医保外地转诊能转几家医院?请看全文。

  参保人员每次转外地就医只限一家医疗机构,因病情确需转往第二家医疗机构时,应由第一家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出具转院意见,并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一、转诊和费用结算的办理

  (一)转诊至省内鞍山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经参保地具备资格的市、县(市)定点医疗机构专家会诊后,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诊意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可转诊就医。

  (二)转诊至辽宁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经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专家会诊后,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诊意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可转诊就医。

  (三)转诊到跨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备案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办理网上结算;无法网上结算的,转诊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持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印章)、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等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疗保险】可获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待遇、异地就医时住院、门诊报销指南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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