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医保信息平台切换期间业务办理问答(附咨询电话)

导语 医保是为了给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对每个人都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鞍山市新医保信息平台切换期间业务办理问答请看全文。

  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鞍山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切换至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10月20日20时起现有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新平台预计2021年10月30日零时启动运行。在此停机切换期间,为确保鞍山市医保经办业务正常平稳进行,现将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普遍关注的主要事项,做如下解答。

  一、参保登记

  问题1:停机切换期间,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参保登记?

  新参保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可持相关手续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待新平台运行后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补录,以登记时间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问题2:停机切换期间,城乡居民新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保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包括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和职工医保停保三个月内的拟参保人员)可持相关手续到社区、乡、镇登记备案,待新平台运行后进行补录。办理2021年度参保的新生儿和职工转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医疗待遇起始时间以社区、乡、镇登记备案的登记时间为准。

  问题3:停机切换期间,参保单位如何进行申报核定?

  待新平台运行后补办申报核定。

  问题4:停机切换期间,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医疗保险关系域外转移人员可在新平台运行后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如有特殊情况,可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新平台运行后予以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参保人。

  问题5:停机切换期间,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在新平台运行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以办理退休时间开始享受医疗待遇。如有特殊情况,可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新平台运行后予以办理,并告知参保人。

  问题6:停机切换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人员可在新平台运行后统一办理。

  二、本地住院结算

  问题1:停机切换前,尚未出院的在院患者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患者在10月19日前,仍在医院住院治疗的且在停网后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由医院在10月19日17时前办理“无费退院”,可由患者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垫付金额由定点医院酌定,待新信息系统上线后,由医院进行补录数据进行结算。

  问题2: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在市域内住院如何就医结算?

  在停机切换期间,参保患者办理新入院的,可由患者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垫付金额由定点医院酌定,待新信息系统上线后,由医院进行补录数据进行结算。

  问题3:新平台上线后,参保人因系统问题不能办理入出院手续应如何处理?

  医保新系统上线后,如因网络拥堵、系统报错等原因造成医保患者不能办理入院和出院结算的,可由患者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垫付金额由定点医院酌定,待新信息系统恢复后,由医院进行补录数据进行结算。

  三、异地就医结算

  问题1:平台切换前,已赴市域外办理联网结算住院且未出院的参保患者费用如何处理?

  平台切换前,已赴市域外办理联网结算住院且未出院的参保患者,先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在院内结算系统中办理转自费登记,待平台切换完成后,参保患者可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保登记后补结算;或由参保患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返回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无法办理联网出、入院结算的,需参保患者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待平台切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问题2:停机切换期间,赴市域外就医的参保患者如何办理异地住院、门诊结算?

  平台切换期间,赴市域外就医的参保患者,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新平台试运行期间,手工零星报销时限将会延长,请参保人耐心等待,医保经办机构将在平台运行稳定后按照受理时间进行报销。

  问题3:停机切换期间,异地备案、转诊转院后手工核销等业务如何办理?

  异地备案、转诊转院后手工核销等业务采取先行登记、收卷,待新平台运行后以补录方式保持经办业务不间断。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相关部门记载参保人申请业务类别、申请时间、有效联系方式,平台运行后电话通知参保人办理进程或办理结果。

  问题4:住院费用人工审核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包含住院病志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全部)、临时医嘱单(全部)、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如住院期间使用限制药品,需要补充提供其他相关病历材料);5.患者本人的鞍山银行(居民医保)或中国银行的银行卡、身份证、医保卡,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所有卡片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除上述材料,以下特殊情况另需提供补充材料:

  1.参保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2.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3.居民医保报销生育险,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新生儿落户鞍山需提供孩子户口簿首页、新生儿页复印件;新生儿落户异地,需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收据与产妇分开)。

  4.学生异地就医,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毕业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5.办理转院医疗费用核销,需提供已获得审批通过的《鞍山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表》。

  问题5:门诊费用人工审核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原件),包含处方出具时间、个人信息、疾病诊断或诊疗记录、药品名称和剂量、注册的执业医师签名或印章、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等;

  5.患者本人的鞍山银行(居民医保)或中国银行银行卡、身份证、医保卡,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所有卡片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此外,异地门诊特、慢病费用报销立卷,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鞍山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复印件。如有放/化疗、透析治疗,需提供放/化疗、透析记录单并加盖医疗机构红章。如有靶向药治疗,需提供靶向药认证单复印件。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四、药店购药

  问题1:平台切换前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如何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停机切换期间,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运行后,携带医保卡及相关费用凭证回到购药药店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结算。新平台运行后,参保人可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使用规定与平台切换前相同。

  问题2:定点零售药店器械和消杀用品等是否可以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

  国家医疗保障耗材目录库中暂未维护其他收费类别(消杀及器械),因此新平台运行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暂时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无编码的器械和消杀类产品。如国家耗材库中增补该类别后,我市将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并向社会告知。

  五、门诊就医购药

  问题1: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慢病、两病如何就诊和购药?

  停机切换期间,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慢病、两病门诊发生的就诊购药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待新平台运行后,参保人可携带相关费用凭证回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新平台运行后,就诊购药恢复平台切换前的原结算方式。

  问题2:高值药品如何备案及费用结算?

  停机切换期间,经高值药品评估定点医疗机构线下评估备案后购买。新平台运行后,参保人回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录停机切换期间发生的合规费用等信息,再行核销。

  问题3:停机切换期间,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怎么保障?

  现有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可以通过一次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处方保障停机切换期间的用药。

  六、服务咨询电话

  导询台:0412-5210098

  信息技术部:0412-5210025

  个人账户服务部:0412-5211821

  待遇结算部:0412-5211232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部:0412-5537015 0412-5537012

  城乡医保及救助部:0412-8517128

  异地就医服务部:0412-5535962

  参保服务部:0412-858147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信息平台】可获鞍山市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咨询电话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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