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鞍山市特殊情况的医保住院费用报销

导语 当某些情况下无法直接持卡结算,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具体适用人群、所需材料等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一、适用人群

  ①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且未实现持卡直接结算的人员;

  ②已办理异地急诊医学认定且未实现持卡直接结算的人员;

  ③已办理异地转诊备案且未实现持卡直接结算的人员;

  ④未转诊且非急诊临时外出且未实现持卡直接结算的人员。

  二、需要材料

  (1)医院收费票(资料来源:办理人)

  (2)住院费用清单(资料来源:办理人)

  (3)诊断证明包含:住院病志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全部)、临时医嘱单(全部)、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如住院期间使用限制药品,需要补充提供其他相关病历材料)(资料来源:办理人)

  (4)办理转院医疗费用核销的需提供已获得审批通过的《鞍山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资料来源:办理人)

  (5)以下材料需复印:

  职工医保

  (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二代(或三代)社保卡;参保人“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银行卡;代办人身份证),将以上证件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资料来源:办理人)

  城乡居民医保

  ①成年人

  (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工商银行”银行卡),将以上证件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资料来源:办理人)

  ②未成年人

  (参保人户口簿本人页;监护人页),将以上两种材料复印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工商银行”银行卡),将以上两种材料复印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需为同一人(资料来源:办理人)

  (6)如有靶向药治疗,需提供靶向药认证单复印件(首次认定需要原件书写完整加盖医院公章和复印件)(参保地高值药品定点医疗机构依据确诊病例、基因检测报告、检查诊断报告等出具的申请审批表、包括诊疗计划、有效期限、责任医师盖章)(资料来源:办理人)

  (7)参保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资料来源:办理人)

  (8)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无法提供的应填写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资料来源:办理人)

  (9)生育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新生儿落户鞍山需提供孩子户口簿首页、新生儿页复印件;新生儿落户异地需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收据与产妇分开)(资料来源:办理人)

  (10)学生异地就医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毕业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资料来源:办理人)

  三、办理路径

  窗口办: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

  四、办理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内

  附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含县级市)医保经办窗口一览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疗保险】可获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待遇、异地就医时住院、门诊报销指南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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