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商转公贷款指南

导语 什么是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是?商转公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商转公贷款在哪办理?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一、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现已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将其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二、商转公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二)正常偿还商业贷款6期及以上且还款期内无逾期记录。

  (三)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

  (四)原商业贷款的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应为公积金中心准入的开发项目)。

  (五)原商业贷款银行为原抵押房屋唯一抵押权人,且不存在其他影响中心实现抵押权的权利限制。

  (六)原商业贷款抵押人不变。

  (七)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意办理相关抵押登记业务。

  (八)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鞍山商转公贷款条件

  三、商转公贷款流程

  1.受理:借款人到购房所在地的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审批:经中心审批同意后,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发放贷款:中心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核实无误后,发放贷款至商业银行。

  5.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抵押:商业银行为借款人办理提前全部还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注销商业贷款抵押登记后通知中心。

  四、商转公贷款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借款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单身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单身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丧偶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个人征信报告;

  4.银行还款卡;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还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6.《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申请表》;

  7.原商业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还款明细和贷款余额证明;

  8.《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与原商业贷款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9.《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10.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

  鞍山商转公贷款材料

  五、商转公贷款地点

  商转公顺位抵押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有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盛京银行和浦发银行(其中,邮储银行、盛京银行和浦发银行目前处于测试阶段)。  注:海城、台安、岫岩办事大厅根据开办条件适时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各办事大厅地址及咨询电话:

  城区综合办事大厅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75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

  电话:0412-1232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海城分部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侧(原政府综合楼)]

  电话:0412-3201509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台安分部

  地址:建行台安支行 台安县光明街10号

  电话:0412-4876388

  县(市)综合办事大厅岫岩分部

  地址:建行岫岩支行 岫岩镇中心街55号

  电话:0412-7859456

  鞍山商转公贷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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