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铁东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有什么要求
导语 鞍山市铁东区外来务工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鞍山市铁东区公租房,申请条件详细见正文。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
2.在我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统筹保险1年以上的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经济收入稳定,超过鞍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鞍山市区内居住的《居住证》材料。
注意:以下对象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优先安置对象
1.特困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长期社会捐助、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或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的大学毕业生。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为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户家庭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家庭的。
3.尚未回迁的被征收户生活困难家庭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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