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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时间
供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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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供热集团
缴费时间 4月1日-10月31日,窗口收费时间为每天早8:00—晚5:00,为保证群众缴费,市供热集团各缴费窗口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均不休息。收费标准 锅炉、热站联产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6元,余热水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0元。1.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上述标准加收20%。2.室内净高超过3米的,每超过0.3米加收10%(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及办公楼除外) 3.福利性和非盈利性养老服务等单位采暖费,按居民标准收取。4.住宅阁楼:阁楼安装采暖,阁楼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 (以房证或合同面积为准),按建筑面积收费;阁楼面积不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按2.2米层高水平投影面积收费。阁楼未安装采暖,但与下面房间完全通透,按下面房间面积超高收费;阁楼完全封闭,暂不收费。缴费方式 1.到就近的收费所进行窗口缴费;2.在微信公众号里搜索“鞍山供热”进行缴费;3.使用支付宝的“鞍山供热”功能缴费;4.使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鞍山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和光大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
供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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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锅炉、热站联产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6元,余热水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0元。
1.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上述标准加收20%。
2.室内净高超过3米的,每超过0.3米加收10%(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及办公楼除外)
3.福利性和非盈利性养老服务等单位采暖费,按居民标准收取。
4.住宅阁楼:阁楼安装采暖,阁楼面积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 (以房证或合同面积为准),按建筑面积收费;阁楼面积不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按2.2米层高水平投影面积收费。阁楼未安装采暖,但与下面房间完全通透,按下面房间面积超高收费;阁楼完全封闭,暂不收费。
收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