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最新
导语 五险一金的五险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鞍山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请看全文。
自2023年1月待遇期开始,各地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即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具体鞍山市标准如下。
调整后失业补助金标准为:
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为1453.5元/月;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343元/月。
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为1539元/月;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为1422元/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失业保险和补助发放基数、比例、标准、申领指南、补贴对象等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