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往鞍山通行证签发指南

导语 台湾居民来往鞍山大陆通行证签发需要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等相关材料,具体详细办理信息见本文。

  一、设定依据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1、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

  2、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三、注意事项

  申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

  2、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

  3、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四)精神疾病或者严重传染病患者。治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批准入境的除外。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明山街12号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12号出入境窗口

  电话咨询:0412-5556415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中午提供延时服务,法定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入境】获得鞍山出入境网上预约入口、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国家移民局服务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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