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铁东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导语 鞍山市铁东区外来务工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鞍山市铁东区公租房,申请材料主要有公租房申请书、无房承诺书、未婚承诺书等,详细见正文。
外来务工人员应由本人向工作地或用人单位的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提供下列资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无房承诺书、未婚承诺书。
3.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住房分配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就业)收入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等)。
6.申请人在我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统筹保险1年以上的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鞍山市区内居住的《居住证》材料。
8.辽宁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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