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产前检查费报销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鞍山产前检查费报销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待遇结算部进行办理,详细指南见正文。

  申请对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

  1.诊断证明

  2.费用清单

  3.医院收费票据

  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5.容缺受理承诺书。

  受理部门: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待遇结算部

  受理地点: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 81 号劳动大厦医 保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中 午延时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基本流程

  办理时限:承诺件,20 个工作日

  监督投诉电话:0412-5210071、0412-520663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享受待遇、生育津贴和医疗费补贴申领材料等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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